星期三, 10月 17, 2012

教会不是地下钱庄--from 美龄



Dear All:

Natalie写的信很令人感动。

 我虽然远在上海,但也很关心台北的事情。

 我其实有话想跟Steve说,希望Natalie、蓉慧或吕光能帮忙打印这封邮件给他。

 我希望Steve在台湾期间,能向台北教会的弟兄姐妹道歉,尤其是1991-1999年交十一奉献的人,还有一些已经离开教会的,但在这段期间也有交奉献的人。
 听到这件事情,我觉得很难过,好多天觉得心里不平。相关事实细节我在此就不予置评,待你们的说明会去讨论。但我想提醒的是,本案的最高法院是末日审判,如果本案中的相关事实两造有不一致之处,如果当中有当事人或相关见证人说谎的话,根据启示录,一切说谎话的,是要丢到火湖里的。我已经根据圣经在此提醒大家,希望在周三说明会时,大家要秉持良心说诚实话。不要到末日审判在神面前说:“电话都有通,怎么没人告诉我啊?”然后被丢到火湖里。

 我只想表达我的感受和看法:教会不是地下钱庄(约翰213-25  洁净圣殿)

我在1991年下水,见证了SteveJane带领传道团到台北建立教会的过程。我很感谢他们非常辛苦地建立了这个家庭,帮助我们认识神。
20082009年期间,我因失业,生活陷入困难,也向教会申请了爱加倍计划的贷款NT30000元,目前已经还清。

也许Steve会觉得,他的购车款项已经还了,目前车子也登记在教会名下了,为什么大家还是要一直吵这个问题呢?

 关键在于奉献的性质,以及当初借用的过程。

我知道这件事,内心最真实的感受是,自己长期对教会的信任感被破坏了,我没有想到,原来奉献是这样在使用的,无须经过大家讨论同意,即可将巨额款项台币90多万元借贷给私人,这里是地下钱庄吗?

1991年到1994年我在台大读书,由于父母早逝,大学期间的学费奶奶会给我,其它生活费要靠自己兼家教、打工赚取,经济压力很大。但即便如此,再怎么没钱、生活再怎么辛苦,我没有少交过十一奉献,也没有和教会谈判减少十一奉献的比例,别人是有余,我献上的是穷人养生的奉献,也许不多,但也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

我愿意这样奉献,是我一直以为,教会奉献是奉献给神的,给教会的,是作传道、教会事工用的,包括全职工薪水,场地费用、活动费用、帮助一些真正有需要的人以及其它与传道、教会事工有关的用途。我没有想到,教会的奉献被用于私人的调头寸,好像地下钱庄一样。

当大家在争论究竟能不能这样借款,我想,要先厘清奉献的性质、用途,奉献是给神的供物,主要要用在教会事工上,私人借贷是属于在主要用途以外的特殊用途,原则上未经教会同意,应是不能借贷的。因此,Steve要向教会借款购买私人使用的车子,由于并非奉献的主要用途,应该要经过教会的同意,在当时教会各项财政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我认为不是只要经过其它传道人的认可,由于款项金额庞大,也要询问所有奉献弟兄姐妹的同意,还有上帝的意思,因为当初我们奉献出这笔钱,不是要给Steve作私人购车款调度用的,是要作教会事工的,传道人没有按照奉献的用途本旨使用奉献,擅自借用作为私人之用,这真的伤害到我对于教会领导的信任,觉得领导没有忠心于神的旨意使用奉献,我觉得很难过,在借用当时,Steve有以敬虔的态度看待奉献吗?

Steve作为传道人,可能想要有台车子开,但这可以与他的上级领导讨论,是否有交通津贴之类的福利,应该等到条件谈妥了,再跟教会领取交通津贴款来购车。而不是以自己的权力,片面决定借用教会巨额款项购买私人使用的车子。所以,我认为,Steve没有按照奉献应有的用途去使用奉献,未经教会奉献的弟兄姐妹同意,就擅自借用巨款买私人使用的车子,伤害了我们的信任,我希望他可以针对这一点,就不当使用奉献向台北教会的弟兄姐妹公开道歉。同时,并声明教会奉献的立意、用途,并警惕其它传道人、全职工、领导要尊重教会奉献,不要凭己意随意使用,而要作神忠心的管家。

传道人也是弟兄,圣经说,all you are brothers,传道人也会犯错,关键是犯错后能有谦卑悔改的态度,传道人不是靠权柄带领,而是靠谦卑、服侍与榜样来带领。

坦白说,这件事情绊倒我了,尤其后来教会处理这件事情的态度。由于上海尚未公布台北的公开信,我仅能就我所知表明我的看法。就我所知,台北教会并未就如此借款是否妥当站出明确立场,这让我实在不明白以后的传道人、领导或弟兄姐妹是否也可援用Steve的案例,向教会借款作为私人调头寸之用?教会是地下钱庄吗?由于教会立场态度不明确,已经影响到我给奉献的信心了,我根本不知道教会到底会怎么使用奉献,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相信教会领导会忠心使用,给奉献时从无疑心,没想到,教会奉献被当成地下钱庄的借款。目前台北教会有个财政团队,但是他们可以查核教会的账目吗?台北教会现在有健全的财政监督机制以避免腐败吗?我现在要给奉献,给得很挣扎,这个月都不想汇款了。因为教会都没有健全的监督机制让我有信心教会奉献不被滥用、误用或私吞。


也发现自己现在无法信任毫无财务监督机制的教会,坦白说,我只有在1991-1992年年轻门徒时思考过离开教会的事情。现在我有在想,既然我无法信任这个教会处理财务的方式,给奉献之时,要带着那么多问号,给得不甘心乐意,估计神也不悦纳。关于Natalie email 所提及教会的问题,我也开始质疑这个教会的领导方式,似乎已经偏离圣经标准,那我还要继续留在这里吗?

我相信,和我有同样感受的弟兄姐妹不在少数,开始不太想交奉献了。希望Steve在这件事情上能率先向大家道歉,重申教会奉献的用途,尽速推动财务监督机制的改革,将教会的财务状况公开摊在阳光下,接受弟兄姐妹的监督与检视,如此才能挽回弟兄姐妹对于教会的信心,也能挽救台北教会免于分裂的危机。 

美龄
落笔于上海
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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