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過去從校園團契開始一起打過美好的仗的所有弟兄姊妹,感謝所有的傳道人、查經班領導、執事和所有曾經在教會中一起付出的弟兄姊妹們,更感謝神在17年前撿選了我和這17年來的陪伴,讓我可以因著基督的恩典成為神家裡的人。當我在寫這封信時是非常不捨的,因為你們都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關係,有許多人曾一起打過許多美好的仗。但我想說些什麼讓我們可以一起重新回到聖經,建立一個更好的教會。
我是朱庭輝,弟兄姊妹都叫我小朱,於1995年12月21日受洗,是個在教會中快17年的基督徒。曾經擔任過查經班領導或是Family Leader超過10年,教會中有我最好最深愛的朋友,有被我傳福音後受洗的弟兄姊妹們,許多傳道人或是全職也是我的好朋友。我在教會中認識了我太太思頻,建立我的家庭。分享這些的原因是因為接下來我想分享的內容對我而言非常不容易,因為當我回歸聖經考查,發現聖經上信念迫使我需要重新建立過去10多年來在教會中所建立的觀念和自我價值。更重要的是看到最近教會發生的紛爭和處理方式,在過去十多年來也不斷的發生,只是這一次是被公開在陽光下,有許許多人看到,當然也很多弟兄姊妹開始選邊站,但我們應該只會選擇跟神和基督耶穌同一邊,不是嗎?對我或是許多一起投入教會十多年的門徒而言,這件事給我們許多的傷心難過和許多的疑問,甚至需要對以前完全信任的領導提出合理的質疑。我希望儘量不帶情緒地提出我的觀察和疑問,希望弟兄姊妹們可以一起思考一而再的發生的原因和聖經所定義的教會和牧養關係,更重要的是一起悔改,回歸聖經。
「聖經中的教會和牧者」
聖經有許多經文關於教會和牧者,我相信所有的弟兄姊妹都可以回到聖經找答案,我沒有完整列出來所有相關的經文,我只把幾段經文列出來,提出我考查聖經後得到的信念,
『關於教會』
哥林多前書 12:1-31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
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裡呢?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
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教會是身子,是由許許多多的肢體組成的,每個肢體在神眼中都同等重要,不管是哪一種個性的肢體,哪一種職業的肢體,哪一種恩賜的肢體,哪一種軟弱的肢體。因為都是神所撿選的,一個都不能少。所以教會中我們有把彼此分門別類嗎?有不自覺地貼別的弟兄姊妹標籤嗎?有因為自己的恩賜多就覺得高人一等嗎?
我們榮耀俊美的肢體還是讓軟弱的肢體有更多的體面? 同樣一段的經文講到『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這段經文有高舉任何的職分嗎?還是我們不自覺的高舉了領導或傳道人的職份?經文不是說『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領導或傳道人都是肢體,只有基督是教會的頭。
以弗所5:21-25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說到基督是教會的頭,我們順服的是基督,而不是我們所敬愛的領導。領導是基督嗎?傳道人或是查經班領導會犯罪嗎?教會領導有權柄要求門徒完全順服嗎?
『關於牧者』
約翰福音10:1-10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
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
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
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
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
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什麼意思。
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什麼是好牧人?為什麼羊會開始不聽牧人的話?
過去十多年我們被教導當個領導就像是個牧人,要為羊捨命,但真正為羊捨命的只有耶穌而且真正的牧者是基督,領導也是神所撿選的羊。我們每個基督徒不管是傳道人、Ministry Leader或是查經班領導、摩西、執事甚至是弟兄姊妹都因著基督的愛做出些犧牲,但比起耶穌微不足道。但過去的教導讓我們這些教會領袖不自覺的認為自己高於我所帶領的弟兄姊妹,所以我們熱心的幫帶領的弟兄姊妹做了他們人生中重要的一些決定,像是跟哪個人交往、工作、買賣房子、出不出國念書… 我們有權柄決定其他人的人生嗎? 有些人會解釋說我只是建議弟兄姊妹,但如果弟兄姊妹有他自己的信念,而不按照領導的建議呢?當領導的我們是祝福他們、適時的提醒有可能的代價,還是我們開始幫他們貼上「不順服」的標籤?
弟兄姊妹有可能是黑羊、花羊、白羊、綿羊、山羊...領導可能是大山羊,全職可能還是小綿羊,但不全都是神的羊嗎?
好牧人會因為是哪種羊就不為她捨命?甚至帶頭分門別類,把他/她踢出教會?耶穌這個牧者有做這樣的事嗎?
弟兄姊妹有可能是黑羊、花羊、白羊、綿羊、山羊...領導可能是大山羊,全職可能還是小綿羊,但不全都是神的羊嗎?
好牧人會因為是哪種羊就不為她捨命?甚至帶頭分門別類,把他/她踢出教會?耶穌這個牧者有做這樣的事嗎?
馬太福音 13:24-30,耶穌用麥子/稗子來比喻神的國,以前教會會用這段經文來解釋領導有權柄來篩麥子,但是聖經上主都跟僕人說不要篩稗子,免得連麥子也篩掉了。
約翰福音15:1-8,教會會用這段經文來解釋教會或是領導有權柄修剪枝子,但是這段經文提到是神會修剪枝子,基督徒要做的是常跟耶穌在一起。
自詡為僕人的領導們,我們有權柄做篩稗子和剪枝子這件事嗎?領導變成了主人嗎?領導取代神的角色了嗎?
馬太福音2:26-27『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耶穌所說的當領導的是當一個佣人和僕人,這不僅僅只是領導要多做一點,多付出一點,還包括心態-僕人的心態,服侍神而非服侍人,順服神而非順服人。所以我們有高舉某人或是哪些人作為一個無可辯駁的權威嗎?僕人有權威的心態嗎?如果是個僕人會無法接受合理的質疑甚至是不合理的質疑嗎?
而我要問一個對我而言最難面對的問題:弟兄姊妹們,我們是聽從神還是聽從領導呢?如果領導的教導不符聖經和你考查聖經得到的信念時,你聽從神還是聽從領導呢?
提多書3:1-2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當然聖經上也說要順服做官的、掌權的,但這指的是教外當官、掌權的,而不是教內的領導,對照之前的經文,如果我們擴大解釋成完全順服教會中的領導那就是錯解聖經了。在聖經中,我們不論是什麼身分,的確需要彼此勸戒,所以不論是領導或不是領導犯錯的時候,不都是要按聖經的教導彼此勸戒嗎?
提多書3:9-11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
這段經文在過去也往往用來解釋教會領導用開除會藉處理棄絕門徒,但是在提多書的”分門結黨”在希臘文原文的意義是的是「異端」、「錯解聖經」,因為當時教會中有原來的猶太人執著爭論於舊約的律法主義,而謬解了基督十架的救恩,而『棄絕』不是指逐出教會,乃是推辭他們的意見,不予理會,也不必繼續試圖予以改正。所以,任何弟兄就算是教會領袖,如果錯解聖經,基督徒是可以提出質疑或是不予理會的。(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56Titus/56CT03.htm)
「目前教會架構符合聖經嗎?」
這是個複雜龐大的問題,但是核心問題只有一個:教會目前是個階層組織,主任牧師有無可辯駁的權柄。我想表達的是架構的問題,不是針對個人,任何人包括我,如果在目前架構下成為領導或是主任牧師都很難扮演好這個角色,因為這個角色應該只能是神或基督。
從前教會根據舊約摩西設立千夫長、百夫長協助管理百姓(出埃及記18章)來解釋這個架構,但在舊約中百姓是透過摩西跟神交通,但新約後還是這樣嗎(使徒行傳第2章)?中古世紀的天主教會,基督徒要透過神職人員才能與神交通,但神職人員卻往往因為貪財、濫權種種原因錯解聖經造成天主教會的腐敗。新教改革也因此興起,馬丁路德改革運動時有提出三項主要的信念:其一,人是因為信耶穌而得救。其二,聖經才是教會最高的權威。其三,每個信徒都是傳福音的「祭司」。我們教會跟隨著馬丁路德的改革回歸聖經,但現在的架構卻是非常相似於被改革的天主教會的階層式架構。這豈不是違反了聖徒皆是祭司的原則嗎?門徒應該都是祭司,有哪個祭司高於誰嗎?另外,領導、牧師、全職或傳道人不管多捨己付出,但他們永遠不會犯罪嗎?在目前架構下我們過於強調對領導的順服,所以被牧養的基督徒敢基於聖經提出質疑嗎?提出質疑會被接納還是被認為是「不順服」呢?這個體制有沒有變成一言堂的風險呢?有沒有可能變成對基督徒的屬靈操控呢?
換個角度看,現在的架構有辦法保護彼此的信任和信心嗎?
換個角度看,現在的架構有辦法保護彼此的信任和信心嗎?
「關於教會面對這次質疑的處理的相關疑問」
這次春平和Jean提出質疑Steve的事件,不論是挪用公款或是借款。兩造的說法或是揭發的過程有些出入,但是「Steve借用教會公款而在3年後以『加薪方式還款』」這件事在兩造都有提到,是確定的事實。所以,我們應該可以只針對事實做討論。如果借錢是事實,那麼教會財政不應該完全透明化嗎?傳道人適合繼續管理財務嗎?財政團隊不應該每年輪流推舉,而且要有獨立監督財政的權力嗎?這不是在保護教會弟兄姊妹的信心嗎?
而在處理過程中所透露的CMC,這是什麼單位?符合聖經嗎?為什麼這個組織可以有權柄處理提出合理質疑的Jean和春平呢?是誰給CMC權柄的?
「改革體制,回歸聖經中的教會」
所以體制改革是需要的,我們需要有獨立公正、有任期票選的財政執事配合外部會計師稽核,監督管理教會財政,而且弟兄姊妹無論任何理由都應該得到所有財務收入支出的細項;需要有長老或執事團隊協助處理會內的牧養事務,關照教會的需要;需要改革目前階層式、主教制的架構,因為這根本上不符聖經。任何的領導都應該是個僕人,不應再扮演神去幫弟兄姊妹的人生做決定;弟兄姊妹更應該期許自己可以成熟喫乾糧,不再只透過師父或是牧師得到信念,更要自己查考聖經,得到真確的信念,分辨好歹。
加拉太 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在加拉太書第五章,保羅提到我們的自由來自於基督,而奴僕的軛則是割禮和律法主義。期待我們的教會不再有階級制度;不再有貼標籤論斷幫門徒定罪,因為耶穌也不定行淫寡婦的罪;不再有許多額外加上的律法;不再幫門徒做他們人生的決定,因為這些都是耶穌所挑戰的法利賽人在做的事。
我期望我們可以一起悔改回歸聖經上的教會,用聖經牧養教會。門徒可以因著耶穌得以自由,這包括我們的孩子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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